如今,电视剧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娱乐方式之一。但是,随着电视剧的普及和更新换代,有些观众开始感到疲惫和厌倦。他们不再满足于简单的剧情和套路的桥段,渴望看到更多具有思考深度和内涵的作品。这些观众对于电视剧的期望不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娱乐,而是更希望电视剧能够成为一种艺术表现形式,传递出更多社会意义和人文精神。
王梦梦,台北中兴中学毕业,71 年生人。据说现在大陆发展
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在美国一个只有4万人口的沿海小镇赛勒姆,居然保存着一座古香古色的东方徽派建筑“荫余堂”。
中国浙江省温岭市也保存着一座徽派建筑,雕梁画栋,精美绝伦。但这座建筑物原址在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被完整地搬到了温岭。
近年来,一些民间资本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介入了一些老宅古宅的流转,甚至成为个别地方的支柱产业。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也四处搜罗相关物件,意图为开发项目增添几丝文化气息。 在资本的运作下,不少古建筑物确实腾挪转移,实现了匪夷所思地大穿越。
毫无疑问,在这些资本的干预下,这些曾经破败的老宅古宅焕发了青春和生命力。但总觉得有些感触不吐不快。
我国的《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必须原址保护。只有在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因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的需要,使迁移保护成为唯一有效的手段时,才可以原状迁移,异地保护。异地保护要依法报批,在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老宅古宅是否文物,是否需要纳入法律保护不是本文讨论的内容,自有有关部门鉴定结论。但是可以明确的一点是,老宅古宅一般传承了当地民居历史特点,对于研究当地民居建筑、民俗文化和市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外人来说这些建筑或许破败不堪、居住条件落后。但这些遍布中国大江南北的建筑精灵沉淀着历史的记忆,凝聚着先人的智慧,记载着人们的乡愁。
保护资金的匮乏,许多老宅古宅已经破败不堪,民间资本的介入保护的确是一种办法。但是异地迁移,甚至远涉重洋真的好吗?
离开了原址,负载在老宅古宅身上的历史传说与文化记忆还有任何意义吗?!失去了灵魂,迁建至新址的老宅古宅就剩下了一具空洞的躯壳,让人不甚唏嘘。
正像周华健歌中唱到的那样: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老宅古宅也不愿意四处漂泊,可惜,败给了现实。
希望这样的异地迁移,远涉重洋越少越好,呼吁有关部门更加重视老宅古宅异地迁移的现象,还老宅古宅一条“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