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非吸股东有什么责任呢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嫌集资诈骗罪,股东承担什么责任要看股东在集资诈骗罪中的角色而定,如果是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股东大会怎么网络投票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需要登录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然后参加网络投票。或者是投资者登录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平台,确认了股东的身份以后,参加网络投票。之后可以登录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平台,查询具体的投票结果。在投票时,请注意投票开放时间。
临时股东召开条件
1、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