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单位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编制。社区单位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行政管理机构,属于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相当于农业区的村民委员会,管辖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
根据《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第二条之规定,选举进入居委会的社区工作者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编制,他们只是社区群众的服务员。由于他们与政府之间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因而没有工资,只领取补贴。
领取依据是《组织法》第十七条,“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的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经居民会议同意,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
社区居委会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居委会不是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居委会在城市基层社区建设和服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政府机构改革,城市工作重心下移,各种名堂的“工作”进社区,城市居委会组织原有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已经不断弱化甚至消失,转而成为一个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派出机构,承担着大量行政性的工作和任务。居委会自治组织目前存在着“法”外运转、错位运转的不正常现象应认真加以研究和依法规范。
哪个单位负责社区戒毒工作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社区属于什么单位类别
社区不属于单位类别,而是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只有社区居委会有单位类别。
社区居委会,简称“居委会”、“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一个主要社会组织机构,属于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相当于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管辖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